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干货知识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录入编辑:nengjin | 发布时间:2024-06-15
该办法旨在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而成。以下是关于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

该办法旨在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而成。以下是关于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均适用于本办法。

  2.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3. 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

  4.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5.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需向发证部门提交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6. 发证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证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7. 发证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格式、内容、有效期限、编号方式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建城〔2011〕174号)执行。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于规范燃气经营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燃气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

上一篇:卖预包装食品不需要许可证
下一篇:药品生产许可证号是指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2 重庆财务会计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2020012954号 XML地图 能金科技
    电话咨询:15696540187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