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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通知

录入编辑:nengjin | 发布时间:2024-06-24
以及当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道路运输许可证通知】现就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电子证照启用:自2023年6月30日起,。所有道路运输经

以及当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

【道路运输许可证通知】

现就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电子证照启用:自2023年6月30日起,。所有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汽车等,均须通过指定程序申领电子证照。请尚未申领的企业尽快办理,以免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2. 许可证注销: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整改清理运政运政系统问题数据的通知》,5519个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核查(详细名单见附件),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决定依法予以注销。请相关被许可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天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还至灵璧县交通运输局,逾期不交回的,将被视为作废。

  3. 许可申请及告知承诺:对于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申请人(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并作出一系列承诺,如材料真实性、知晓许可相关规定、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等。请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并确保按时提交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上述要求,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

联系电话:联系人:周恩锋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个体业户明细

特此通知。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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