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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

录入编辑:nengjin | 发布时间:2024-06-26
商品房预售许可概述商品房预售许可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这个许可制度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无

商品房预售许可概述

商品房预售许可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这个许可制度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无序的房地产开发活动,以及确保开发商有足够的资金来完成项目建设。

申请条件

根据《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开发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土地使用权: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资金投入: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预售登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办理流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 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 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 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 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 公示:发放预售许可证后进行公示。

法律责任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擅自销售商品房,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 %的罚款;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 %的罚款;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商品房预售许可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的前提条件。只有取得了预售许可,开发商才能合法地进行商品房的预售活动。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也应注意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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