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干货知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录入编辑:nengjin | 发布时间:2024-07-0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一部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管理法规。这部法规主要规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一部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管理法规。这部法规主要规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对该法规的部分解读:

  1.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等。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分级审批颁发: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具体来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其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和续期: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增加危险废物类别、新建或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以及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等情况时,需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此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如需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4. 许可证管理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防治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在从事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该法规的规定,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理。

上一篇:设计咨询资质
下一篇:漯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2 重庆财务会计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2020012954号 XML地图 能金科技
    电话咨询:15696540187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