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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怎么办理

录入编辑:nengjin | 发布时间:2024-04-15
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怎么办理分析: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在办理的时候,这个是需要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通过需要变更的,在办理的时候,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怎么办理

分析: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在办理的时候,这个是需要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通过需要变更的,在办理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向政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窗口接件结束后就会对那个材料并且核查,申请材料再次出现了问题要现场撤销,而材料考试合格,那就对其予以受理申请并且出具受理申请通知。

在是被受理后材料后,申请人需要去窗口去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再申请的时候,必须将相对应的资料给打算好,不属于变更事项的查找资料也需要准备好,进行变更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那么是是需要去实地核查的,在办理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注意变更的实际中情况,要知道办理变更的实际中情况不同,办理的手续也会会出现差异。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县级以下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由对申请人递交的许可申请材料通过审查。是需要对申请材料的肉眼可见内容接受核实的,应参与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包括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变动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不进行现场验收。现场检查应当由由不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并且。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及时出示有效证件,需要填写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实地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资料确认无误后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的或盖章。申请人回绝签名也可以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及时写明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指派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再申请接受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应当由自进行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除可以不顿时作出行政许可做出决定的外,县级以下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有有无经审核行政许可的决定。因普通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批准,也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说下申请人。

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增加食品和酒类销售,需要什么许可证?

销售酒需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详细详细介绍追加:

1、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一次性发放程序在内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不予比较明确。

2、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邮箱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特别允许从事外贸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3、税务登记证。是从事外贸生产、销售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也可以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证书的登记凭证。

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不需要都有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简单说来营业执照需要变更流程即为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取执照、审查、核准、发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或负责人的健康证(D类)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食品安全方面管理人员、食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或负责人担任可不需要提供);

6、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特别注明设备设施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7、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9、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消售的还需需要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审核批准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我省进一步规范酒类食品流通监管

经营范围增加食品经营需要的资料

主观:

营业执照增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营业执照正副本;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公章;4、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5、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6、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盖公章);具体办理流程为:1、先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变更登记申请;2、按那些要求将进行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填上;3、按工商局打算的材料递交;4、5工作日出营业执照;5、执照出去完了去税务局可以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时。公司可以不修改公司章程,决定经营范围,不过应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一类、行政法规相关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经批准。

客观:

《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本办法a.用语的含义:(一)单位食堂,指设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分散酒店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二)预包装食品,指先行定量包装或者怎么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作好定量包装在内事前定量精准制做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而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更具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三)散装食品,指无先行定量包装,需过称经销的食品,除了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四)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在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花生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铁板烧等烹饪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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