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录入编辑:重庆工商财税网 | 发布时间:2022-11-12
1.有适用要求的名称
《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合资要求的的组织私人机构。
注释: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前提不具在申请登记注册前,应先到登记行政机关机关申请名称登记。名称一般由四之外排列构成:直辖市+谦祥益+产业特性+组织媒介。
2.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列出股东以下出资设立。
注解:股东次数应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
3.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政策以及器物、知识产权、农地所有权、股权等非货币房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终对股本上限额度有数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有符合要求的章程
股东可以主管机关自行草拟章程。章程中应当写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相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所不同”。章程的经营范围修正案中应当标注“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有符合要求的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需要使用商业、合署建筑面积作为自身登记场地,故生产经营场所应为商业或办公等赢得不动产登记学位证书且可有权使用的,且房产证上纪载的商业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赞同。朝阳、海淀、丰台等地带需要事先到登记机关办理办公用房备案手续
6.积极参与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仅限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变速箱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拿到相关其他部门核准后依批准的细节发起经营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