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注册公司时申请备案登记提交哪些材料
录入编辑:重庆工商财税网 | 发布时间:2023-05-08
注册公司的小知识点真的是不计其数,像是公司的章程啊、管理人员的副职啊和设立分公司等这些两件事还要做备案登记,你晓的吗?
公司申请备案登记提交这些材料:
1、公司章程备案
(1)法定推选人缔结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外墙开具);
(2)公司签署的《登录代表或者共同完成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了》(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护照递交;
应标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人事、权力、认可期限。
(3)关于改动公司章程的内阁会议、不得不;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法案(商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司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需国务院批复的,呈交有关的批准份文件或者许可认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存档复印件。
2、公司董事、监事、合伙人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文档》(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再次发生变更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否决权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定)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上会议历史记录或者会议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播及主持会议的董事签字证实)、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收归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国有化组备案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创设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裁决该组织清算的才可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上诉取缔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违法行为被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通令暂停或者被分设的还应提交行政机构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谕令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公司的时候这些事情千万不敢忘了备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