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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所有企业注销都需要公示公告吗

录入编辑:重庆工商财税网 | 发布时间:2023-07-18
公司注销需要不需要进行登报公示,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公告。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公司注销需要不需要进行登报公示,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公告。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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