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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依据和内容

录入编辑:重庆工商财税网 | 发布时间:2022-08-02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2021 年第 11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 年第 5 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022 年第 15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2 年第 6 号)。

二、政策内容

1、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 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 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 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四、适用时间

1、随增值税纳税申报;

2、2021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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